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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29 07:51:53
 

考核范文(一)

  一、本职工作目标(60分)

  医疗目标(30分)

  (一)医院管理(6分)

  1、继续以“三优一满意”活动为载体,做好医院管理年活动,持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2分)

  2、依法规范执业行为,加强医务人员和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1分)

  3、研究建立医疗风险预警系统,探索医患纠绯的第三方调处机制,加强医疗安全防范管理,确保全年无重大医疗事故发生。(2分)

  4、继续推行单病种限价和按病种付费工作,控制医疗费用增长。(1分)

  (二)质量管理(4分)

  5、强化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建设,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和量化考评,努力提高医疗质量。(1分)

  6、加强产科急救中心建设与管理,开展孕产妇急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水平。(1分)

  7、加强院内感染控制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重点部门、重点科室管理,防范和杜绝院内感染事件发生。(1分)

  8、改进和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完善服务措施,开展特色服务,提高服务水平。(1分)

  (三)护理管理(4分)

  9、认真贯彻实施《护士条例》,合理配置护士。(1分)

  10、认真执行护理核心制度和护理质量分级管理制度。(1分)

  1

  1、加强护士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训练,不断提高护理服务水平。(1 分)

  1

  2、进一步规范护士执业注册工作,加强继续教育,完成护士注册和年度学分审核上报工作。(1分)

  (四)血液管理(2分)

  1

  3、加强临床用血监管, 确保临床用血合理、安全。(2分)

  (五)人才培养(3分)

  1

  4、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年度完成外出进修3人以上、短期培训10人次以上,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分)

  1

  5、加强业务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训练,督促医务人员参加执业资格、职称晋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1分)

  1

  6、完成执业医师注册,做好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申报工作。(1分)

  (六)基础设施建设(4分)

  1

  7、完成东城区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建设,年底前投入使用。(3分)

  1

  8、完成设备配备项目,确保设备安装到位,正常运转。(1分)

  (七)药品管理(3分)

  1

  9、加强药事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展合理用药培训、督导,促进合理用药。(1分)

  20、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加强使用环节管理,强化药品和器械的不良反应信息报告与防范管理,降低药品费用。(1分)

  2

  1、做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确保规范、合法使用。(1分)

  (八)传染病管理(2分)

  2

  2、加强传染病防治与管理工作,做好艾滋病、人禽流感、非典和其他重大传染病的医疗救治准备工作。(1分)

  2

  3、传染病网络直报及时率100%;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可疑肺结核病人发现数量达到内科门诊量的3‰以上,转诊率达到100%,转诊到位率达到95%以上;完成艾滋病监测目标任务;新生儿乙肝疫苗、卡介苗24小时及时接种率达95%以上。(1分)

  (九)其它目标(2分)

  2

  4、积极开展卫生下乡活动,全年开展卫生下乡活动不少于4次。(0.5分)

  2

  5、做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0.5分)

  2

  6、开展“平安医院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0.5分)

  2

  7、做好大型活动和会议的医疗服务工作。(0.5分)

  妇幼保健(30分)

  (一)妇幼保健管理(10分)

  1、加强妇幼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规范妇幼保健服务。(2分)

  2、强化《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的监管工作,确保全县无违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事件发生。(2分)

  3、依法规范妇幼卫生技术服务,加强爱婴医院管理,落实三级预防措施,提高婚检率。(2分)

  4、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2分)

  5、开展妇女常见疾病防治工作。(2分)

  (二)两个系统管理(4分)

  6、继续抓好“两档八卡”管理,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2分)

  7、加强管理,扩大覆盖面,确保全县妇女、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2分)

  8、各种卡片、档案、资料及时收集汇总,管理规范。(2分)

  (三)妇幼保健技术指导(4分)

  9、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2分)

  10、全年完成对乡、村妇幼保健工作技术指导不少于4次。(2分)

  (四)降消项目(10分)

  1

  1、完成年度支持性目标。(3分)

  1

  2、加强人员培训。(1分)

  1

  3、加强产科建设,畅通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1分)

  1

  4、积极宣传,加强健康教育工作。(1分)

  1

  5、做好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医疗救助工作。(2分)

  1

  6、完成对乡、村的4次项目督导工作。(2分)

  (五)妇幼卫生监测(2分)

  1

  7、强化妇幼卫生监测网络直报和出生缺陷监测的人员培训。(1分)

  1

  8、加强质量控制和部门间协调,不断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数据的科学性、时效性、准确率。(1分)

  二、共性目标(40分)

  1、完成党建及老干部工作目标。(5分)

  2、完成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4分)

  3、落实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5分)

  4、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5分)

  5、完成信访稳定工作目标。(5分)

  6、完成计划生育工作目标。(5分)

  7、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含火灾事故)发生。(5分)

  8、完成社会保障金统筹目标和离退休及职工工资发放工作。(4分)

  9、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宣传文章1篇以上。(1分)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卫生局交办的中心及临时工作任务。(1分)

考核范文(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全局干部队伍的管理,促进干部管理工作的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干部使用机制,为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省公司党组有关干部管理规定和《庆阳地区电力局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应遵循的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按照组织程序考核的原则。

  第三条干部考核的内容:政治理论水平、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综合协调能力、专业水平、联系群众和作风等十个方面为主,着重考核干部学习、工作、思想、作风等的现实表现。

  第四条干部考核的范围:

  1、本局领导班子成员;

  2、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

  3、##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4、咨询;

  5、后备中层干部及##企业领导班子后备人员

  第五条干部考核的形式分为干部总体情况考核、干部综合考核和干部日常考核三种。

  第六条干部总体情况考核每年七月份进行一次,主要考核干部本人分工负责的工作进展情况、三项目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干部本人的理论学习情况、干部领导作风情况、班子的团结协作情况等。

  第七条干部总体情况考核的方式采用与本人谈话、与其它班子成员谈话,与职工群众谈话和在干部本人所在单位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等形式。

  第八条干部综合考核是全面考察考核干部德、能、勤、绩、廉的一种手段。综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初步确定在次年元月进行。

  第九条干部总体情况考核和干部综合考核的具体办法和具体时间由党委工作部提出,经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对局班子成员的综合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在中层干部大会或职代会上做述职报告或在班子成员会上做述职报告;

  2、职代会代表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对象做出自我鉴定;

  4、由党委对考核对象做考核鉴定结论。

  第十一条对中层干部和农电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综合考核办法:

  1、在考核对象单位召开职工大会,由考核对象述职;

  2、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3、与个别职工谈话。谈话人数不得少于单位职工总数的1/3,全面了解干部的学习、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情况;

  4、检查被考核对象的政治理论学习笔记;

  5、考核对象做出自我鉴定,并经所在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6、考核对象所在支部做出鉴定;

  7、职代会民主测评;

  8、考核组依据职工测评、谈话和鉴定,综合日常考核情况,做出综合考核鉴定。

  第十二条综合考核鉴定的内容应如实反映干部的工作、学习、思想和群众反映等情况,并如实地记录群众评议结果。

  第十三条后备中层干部和农电企业领导班子后备人员的综合考核的内容有:

  1、检查后备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笔记;了解掌握后备干部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情况。

  2、与后备干部本人进行谈话。加强组织部门与他们的联系,掌握他们的成长进步情况。

  3、后备干部自我鉴定;

  4、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组织民主测评;

  5、考察后备干部的思想、作风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考查他们工作、管理水平和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情况。

  第十四条干部日常考核是对干部日常工作、学习、思想、作风等方面日常行为的考核,是对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局党委及班子成员的日常考核由党委工作部组织实施;中层干部、咨询、后备中层干部和各县(市)电力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后备人员的日常考核由党委工作部与各单位党支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以各支部为主;后备中层干部的日常考核由各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党委工作部是在党委领导下的组织管理部门,其在干部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负责本单位包括各县(市)电力局领导班子在内的中层及以上干部的管理教育;

  2、组织每年的干部考察考核,建立并完善干部管理档案,为党委使用干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干部的日常管理,指导各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及作风和成长情况,便于党委使用干部,党委工作部将为下列干部建立干部管理档案并做为日后提拔使用的依据。

  1、本局党委及班子成员;

  2、本局副科级及以上中层干部;

  3、本局后备中层干部;

  4、本局咨询;

  5、###局领导班子及后备人员。

  第十七条干部管理档案收集归档的资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干部履行表;

  2、干部学历资料的复印件;

  3、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资料;

  4、干部个人的发明、创新成果的报告资料;

  5、干部任免资料;

  6、干部奖惩资料和违章违纪情况资料;

  7、干部考核所形成的资料;

  8、其他需要收集的资料。

  第十八条干部日常考核方式主要是各支部填写“干部日常考核写实报告”,由支部书记填写,每月填写一次。主要填写干部工作完成情况,政治理论学习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和领导作风情况等。每年年底交回党委工作部归档,重新领取新年度的“干部日常考核写实报告”。

  第十九条《重大事故〈事件〉责任登记表》是干部工作和作风方面的重要记载,是干部日常管理考核的主要形式,此表由党委工作部商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后填写,并及时归干部本人管理档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从党委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12

考核范文(三)

  税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各单位做好信息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调研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对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宣传我局税收工作经验和成果,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促进各项税收工作顺利完成,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和xx市委、市府办公室关于税务信息工作考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简炼的文字,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税收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局在青岛市级以上的信息采用率,确保完成全年信息工作任务。

  二、考核原则

  加大考核力度,在保证信息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突出抓好工作调研;适当提高单篇信息分值,扩大信息发布渠道,调动工作人员撰写税务信息的积极性。

  三、考核分组方式

  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和人员状况,采取分组考核的方式。甲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征收管理科、税政法规科、计划征收局、稽查局、城区管理分局;乙组包括:监察科、信息中心、个体税收管理分局、xx税收管理分局、xx税收管理分局、xx税收管理分局、xx税收管理分局。

  四、报送数量

  1.甲组每月至少向市局报送3篇以上税务信息;乙组每月至少向市局报送2篇以上税务信息。信息类型包括问题类信息、经验性信息、突发类信息、调研类信息等。

  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带头加强工作调研,积极撰写调研文章,每年至少在市局(含)以上部门或刊物上发表1篇调研类信息。

  五、计分方式

  (一) 信息报送基本分:

  按期完成每月税务信息报送数量,每篇计2分。甲组超过3篇的,按3篇计分;乙组超过2篇的按2篇计分。各组每少报送1篇扣4分。报送的信息质量较差,明显敷衍了事、应付工作的不属计分范围。

  (二)采用信息计分标准

  1.市局采用信息计分标准:《xx税讯》专刊每采用1篇信息类文章计8分;《税务信息》或《税收简报》每期计8分;税务信息“综合简报”每采用1条计5分;税收调研类信息每篇计15分(XX字以上)。

  在青岛市局内、外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参照市局采用信息标准计分;同时采用的,不重复计分。

  2.xx市委、市政府、青岛市国税局每采用1篇(条)计15分;省国税局或青岛市委、市政府每采用1篇(条)计30分;被国家税务总局或省委、省政府每采用1篇(条)计45分;被中央办公厅、xx办公厅每采用1篇(条)计60分。

  3.各类信息凡是被市局(含)以上领导批示的,每篇加倍计分;同一篇信息被上级机关多头采用的,按最高层次计分。

  (三)信息扣分标准

  1.未完成税务信息报送数量的,按照每月实际少报数量扣减相应的分值,直至信息基本报送分为0,不倒扣分。以notes系统提供的数量和日期为准。

  2.在进行年度考核时,单位主要负责人没有在市局(含)以上部门或刊物上发表调研类信息的,扣所在单位5分。

  3.各单位信息网络不健全,无兼职信息员的扣10分。

  4.重要工作、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反映不及时、不准确或瞒报的,发现一起扣20分。

  5.对市局的专题约稿、所需的临时性情况说明、材料数据未按时上报的,滞报一天扣3分。

  6.上报信息虽被采用,但反映问题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条扣减30分。

  (四)信息报送方式

  报送市局的信息或其他资料,除特别要求外,需经单位负责人审阅后,通过notes系统以电子文档进行传递,并注明作者,便于市局进行统计考核和发放稿酬。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信息市局不予采编。

  (五)考核基数

  根据年度信息采用情况分组进行考核。各组的信息年度基准分数分别为:甲组160分,乙组120分,在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基本分占40分。

  六、评比方式

  根据年度信息采用情况,由市局对达到年度信息考核基准分、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信息工作不力,未达到年度信息考核基准分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七、奖励方式

  凡被市局以上机关采用的信息,对其作者按以下标准奖励:

  (一)市局每采用1篇(条)信息,奖励5元。

  (二)xx市委、市政府每采用1篇(条)信息,奖励20元。

  (三)青岛市局每采用1篇(条)信息,奖励50元。

  (四)省国税局或青岛市委、市政府每采用1篇(条)信息,奖励100元。

  (五)总局或省委、省政府每采用1篇(条)信息,奖励200元。

  (六)中办、国办每采用1篇(条)信息,奖励400元。

  (七)各类信息凡是被市局和上级领导批示的,每篇加倍奖励;同一篇信息被上级机关多头采用和批示的,按最高采用和批示层次计发稿酬。

  八、考核方式

  信息工作由市局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负责对各单位提报的税务信息进行整理、编发、统计、考核,按季通报信息采用数量和得分情况,按季度考核。凡信息单项考核达到规定分值的,在目标管理考核中得满分;未达到规定分值的,在目标管理考核中折算扣分。折算公式:

  目标管理考核信息总分值

  扣减分值= x(考核基数-实际得分)

  信息考核基数

  九、本《办法》由xx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xx年x月x日起执行。原《xx市国家税务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x国税办[xx]4号)执行至xx年x月x日。

考核范文(四)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5分)

  (一)领导班子职责:(10分)

  1、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责任落实到人;

  2、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次以上,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3、能将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并取得实际成效;

  4、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党员干部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5、抓好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执政能力建设,起到抓班子、带队伍的作用。

  (二)主要领导职责:(9分)

  1、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支持两手抓,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2、认真督促和指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抓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支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制度,无重大决策失误和干部任用失察。

  (三)领导班子成员职责:(6分) 

  1、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措施得力,取得成效;

  2、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加强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抓好分管的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情况(25分)

  (一)廉洁自律工作:(10 分)

  1、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执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有关规定;按照规定乘车、住房、使用移动电话和电脑;执行礼品登记、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配偶和子女做从业规定;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兼职企业领导职务、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党政机关不准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积极推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建立干部廉政档案;

  2、定期召开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座谈会,班子成员能主动加强对配偶、 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 年度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

  (二)查办案件工作:(8分)

  l、领导班子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2、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组)对案件的查处,对违纪人员的处分符合法规规定,认真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有关规定;

  3、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

  (三)纠正不正之风工作:(7分)

  1、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开展作风评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行风有明显改进;

  3、部门不存在利用管理权或行政审批权而发生“吃、拿、卡、要”等行为,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

  三、源头治腐和党风廉政教育(25分)

  (一)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15分)

  1、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源头治腐的具体措施,实施有效果;

  2、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领导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抓出成效;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

  (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10分)

  1、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营造党风廉政教育的浓厚氛围;

  2、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列入到党校(或本单位)的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干部学习廉政规定二次以上;

  3、加大党员廉政教育投入,有必要的廉政教育资料,形成廉政教育大格局;

  四、加强勤政建设和创新发展环(15分)

  l、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创新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加强勤政建设创新发展环境的工作计划;

  2、贯彻市畜牧水产局《关于开展优质规范服务的实施方案》,取得明显成效;

  3、向社会实行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评议,认真开展监督评议工作,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4、认真及时办理有关创新发展环境的投诉举报,依法行政、转变作风、办事效率等方面措施得力,并取得成效。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配套制度落实情况(10分)

  1、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责任追究、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干部廉政谈话和廉政培训,并体现在日常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效果;

  2、制定和落实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并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执行。

考核范文(五)

  机关车队驾驶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一、岗位目标责任制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机关服务、为领导服务的思想,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每位驾驶员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维护领导及自身形象,不应有任何有损于机关形象的言行,严守机关保密条例,不道听途说。

  (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谨慎驾驶,警钟长鸣、安全第一,做到“安全正点、准确及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四)自觉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安全学习,及时总结安全行驶经验,交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熟悉和掌握车辆性能,做好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及时排除故障,按时完成车辆年检,确保车辆良好性能状况。

  (六)精心爱护车辆,按规定停放车辆,不无故在外乱停放及过夜。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私自转借或公车私用,如有特殊情况用车,应事先向局或处领导请示并征得同意。

  (七)服从车辆调度,如遇本人身体不适或车况不佳,应及时汇报,以免影响出车任务。

  (八)相对固定的车辆,如领导较长时间出差在外,此期间驾驶员及车辆由车管处统一安排使用。

  (九)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做好出车前、归队后的检查,做到车况不好不出车,安全系数不达到不出车。

  (十)遵守劳动纪律,提前上班到岗,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必须车等领导,不能领导等车。

  二、考核办法

  (一)驾驶员采用百分制考核办法,由车管处领导考核登记,并与年终岗位责任制奖金挂钩,按比例奖罚。全年完成岗位目标责任制得100分。

  (二)凡有下列情况的予以加分:

  1、全年安全无事故,没有发生因主观原因造成人身或车辆损害的,加5分。

  2、服从领导,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出色,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机关工作人员形象,加5分。

  3、有其它突出成绩的酌情加分。

  (三)凡有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损)害的,每一成责任扣5分。

  2、不服从领导和调度,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损于机关工作人员形象,违法乱纪行为的,一次5分。

  3、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等处罚的,一次扣1分,罚款以上处罚的,一次扣2分。

  4、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接到投诉,调查属实的,一次扣2分。

  5、未经批准,将车辆转借给他人,或公车私用的,一次扣2分。

  6、未按要求做好车辆保养、保洁工作,或因主观原因造成车辆机件损坏的,一次扣1分。

  7、因主观原因,影响出车任务的,每次扣1分。

  8、无故不参加局或处组织的学习、会议的,每次扣1分。

  9、相对固定车辆驾驶员在领导外出期间,未按规定到车管处报到的,发现1次扣2分。

  10、凡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出现1次扣15分。

  1

  1、机关大院内乱停、无序停车,每次扣2分。

  1

  2、有其它违规行为的酌情扣分。

  (四)考核考评及奖扣

  1、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公安交警罚款的,不论金额多少,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2、凡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而被责令其参加培训考核的所有费用,一律由驾驶员自理,并扣发全部月度考核奖;停止驾驶证的,作待岗处理,扣发年终全部考核奖。

  3、驾驶员的考核考评由车管处长建立台账(考核表另附),每月作好记录,在年底考评时汇总结算。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局考评办。

考核范文(六)

  奖金月(季)度考核标准

  一、基本奖金的考核

  1、各单位月(季)安全不出现挂黑牌或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合格;创产值单位(供

  一、供

  二、泥浆站、研究所)完成公司的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制剂厂、车队月(季)亏损额符合考核指标时;修保厂成本不超,公司核拨以上各单位基本奖金。

  2、若单位出现安全或思想政治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按公司安全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有关文件执行。

  3、创产值单位(供

  一、供

  二、泥浆站、研究所)完成公司的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不得基本奖。制剂厂、车队亏损额超出考核指标时,承包单位不得基本奖;修保厂成本超耗,不得基本奖。

  二、效益奖金的考核

  1、供石粉一队、供石粉二队、泥浆站、研究所完成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上缴额并形成利润的,公司按利润的30%核算奖金,作为本单位的效益奖金,完成上缴额但未形成利润的,不得效益奖。

  2、制剂厂经营中形成减亏,公司按减亏额30%的比例作为其效益奖金。

  3、特车队完成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亏损指标,即季(年)亏损额符合考核亏损指标时,公司按预算考核的效益奖金全部兑现,即每季度人均900元,年终应全部兑现人均3600元,同时如果实现减亏,公司按照减亏额的30%加奖该单位;当车队完不成公司的考核指标,亏损额超出考核亏损指标时,车队不得效益奖。

  4、修保厂完成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公司核拨效益奖金,效益奖金按公司一线单位平均奖的90 %发放。完好率、车辆修保出厂及时率每降1%,扣效益奖金1%,车辆修保返修率每升高1%,扣效益奖金的10%(特殊情况除外)。

  若成本发生超耗,不得效益奖金;若成本节约,公司按节约成本额的10%给予奖励。

  5、生活公司环境绿化卫生工作达标;各项服务工作热情周到、服务质量好,公司核拨效益奖金,效益奖金按公司一线单位平均奖的85%发放。计划生育指标若发现一项超标,效益奖金全部扣发;环境绿化卫生上级检查有一次不达标,扣效益奖金的20%;职工就餐因饭菜质量问题,而引起严重疾病和中毒现象,效益奖金全部扣发。

  6、公司领导、机关人员的奖金随所承包基层单位考核发放;退居二线的领导拿公司平均奖。

考核范文(七)

  幼儿园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建设工作,为提高教师道德素质,牢固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理念,特定师德考核制度,在岗教职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中,有散布违背党的基本原则、违背教书育人的基本宗旨的言论和行为,随意造谣,搬弄是非,其言行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2.工作态度差,纪律涣散,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恐吓威胁学校领导或其他教职工,情节严重的;

  3.在教研科研工作、职称评聘、考核评优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情节严重的。

  4.无故不执行课程计划、无教案进行教学,导致课堂出现混乱或教学内容出现原则性错误的,未经允许擅自停课、缺课,严重影响教育秩序和教学进程的;

  5.从事第二职业,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经查实教育仍不悔改的;

  6.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7.向学生家长索要钱财,要求家长办私事,损害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的;

  8.参与社会传销,邪教、吸毒、赌博、盗窃、打架斗殴的;

  9.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10.受党纪或刑事处分的;

  11. 当年依照幼儿园献血制度轮到献血,且身体状况正常,无故不献血,对幼儿园献血工作的落实造成严重影响的。

  12. 有其他重大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有上述情形的教职工,在师德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本年度年终考核为不合格,不得评先进,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园方可单方面终止聘用合同。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解聘教师职务,直至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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